汇算清缴后企业税务自查要点解析(下)
企业税务稽查的重点与风险提示:
稽查案例三:掩耳盗铃
厦门市税务局开发的大企业数据仓库和税收风险管理软件,包含一项重要功能——“控股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性”风险项目指标模型。该模型可通过设定年份、企业所得税平均贡献率、营业收入等指标,比对筛选风险点。经过数据分析比对发现,A公司最近三个年度企业所得税平均贡献率分别为8.9%、8.3%、4.7%,变动率异常。
结合前期采集的企业涉税资料,税务人员进一步分析发现,A公司在享受高新优惠的第一年和第二年,在账上专门设置了研发支出科目,科目明细为各个研发项目的具体支出,下级科目分别为研发工资、直接投入、设备折旧、其他费用,会计处理符合规范,经测算研发费用分别占收入总额的3.27%,略高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要求的比例3%。
但是,A公司在后3年的账目上,并未设置研发支出科目,研发费用无专项列支,而转变的节点恰逢A公司股东变更的特殊时期,其与股东之间每月均有大笔资金往来;同时,作为年均销售收入上百亿、内控机制完善、有着较强财务核算部门的公司,连续5年研发费用支出使用两种差异较大的核算方式,存在一定异常。
针对该疑点,A公司自查认为并不存在问题。于是,税务人员利用大企业税务审计软件强有力的爬虫算法功能,快速读取复杂网页中的节点数据,在海量互联网数据中高效精准抓取了几个重要信息:第一,A公司2012年度由于外资企业B公司入股且控股60%,A公司的经营方式、内控机制、财务核算方式均发生了较大改变;第二,B公司控股A公司后,在A公司所在地新设立了研发机构,主要侧重于A公司核心产品的专业研究。
结合这些信息,税务人员综合判断认为,被控股后的A公司,其核心研发项目实际均由B公司进行研究开发,后经授权由A公司使用和生产。在通过大企业税务审计软件抽取比对了两家公司的往来账目后,税务人员发现,A公司每月均支付一笔特许权使用费给B公司,并代扣代缴了相关税费,进一步佐证了税务人员的判断。
案例启示:
随着金税三期的全面上线,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的“信息管税”模式已经逐渐成熟,稽查体系逐渐建全,企业任何貌似高超的“纳税规划”在新技术下都将无所适从。
税务稽查体制改革
国地税合并后,稽查机构改革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建立以跨区域稽查机构为主的稽查体系。目前各地撤销了县级税务稽查局,并设立了729个跨区稽查局,保持了稽查局的独立性。“一次告知,自纠自查;二次告知,辅助纠错;三次不改,重点核实”的模式,对已自行改正的纳税人,不再打扰;对未按照要求改正的纳税人,再次告知风险;两次告知后仍存在涉税风险的,由基层税务机关集中开展风险应对工作。
目前税务稽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模式进行选案。税务稽查案件的选取通过“双随机”平台摇号,随机抽取确定随机抽查对象名单。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根据稽查工作任务和计划,按照计划有序、依次安排的原则,每年按行业随机选取重点稽查对象组织开展检查,原则上每5年检查一轮。
面对如此大的风险,规范化处理是降低风险的根本。企业财税人员有义务提示企业管理者不规范化处理的风险,做好涉税自查,特别需要注意企业中各种逻辑关系的合理性,报送税务机关的各项财务数据逻辑关系的合理性,把握好企业各部门数据关系的对应关系。还需要注意建全各项财务制度,如出差补贴制度,误餐补助制度等,注意各种账外资料、资产保管存放安全性及合理性。做好被稽查前的自查工作,切勿自命清高,“偷漏税合法化处理”是伪命题,没有查不出来的偷漏税,不要存在任何侥幸心理。
为帮助企业做好税务自查,应对税务稽查,元年主要为企业提供三方面的服务:一是税务合规管理,基于税法规定,结合企业税务管理特点和现状,统一规范票税涉税事项税务规则,满足税务合规管理的要求;二是税务风险管理,帮助企业进行税务风险的全面自检,税收优惠定量定性条件的动态监测,达到纳税异常报告优先及时提醒,降低税务风险;三是税务内控管理,通过重要税务流程的闭环管理,税务档案的备查备案管理,税收政策的更新查询管理,帮助企业提升税务内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