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成本法的中国实践
标准成本是指在正常和高效率的运转情况下制造产品的成本,而不是指实际发生的成本。它是一种目标成本,也叫“应该成本”。标准成本管理依据各生产流程的操作规范,利用健全的生产、工程、技术测定(包括时间及动作研究、统计分析、工程实验等方法),对各成本中心及产品制定合适的数量化标准,再将该数量化标准金额化,作为成本绩效衡量与标准产品成本计算的基础。
标准成本法在国外的工业企业中应用广泛,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早在上世纪的70年代末,我国就引进了标准成本管理的理论,但在实务中的操作性较差。这主要是因为,标准成本的基本要求就是产品结构要合理,单位消耗要科学,单价要合理,这就要求标准成本的制定需要掌握丰富的基础资料,这些资料的取得对企业的管理基础有较高的要求,并需要对行业、市场和历史数据进行全面分析,通常还需技术测定的帮助。而我国企业因为发展阶段、经济环境、观念认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管理基础大多比较薄弱,多数企业的财务会计系统不支持标准成本法,会计工作与技术测定相结合也比较困难,因此,在我国企业的推广实践中困难重重。企业在应用标准成本法的问题上缺乏主动性,过分强调了成本核算的职能,而成本的管理职能重视不够。因此,有别于西方企业,标准成本法在我国企业中的应用并不广泛。
不过,近年来,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我国的一些现代化的大企业,主要是传统制造业企业,尝试将标准成本管理成功付诸实践,在企业降本增效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涌现出如宝钢、鞍钢、国投、国家电网等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标准成本法实践企业。
作为我国早期尝试实施标准成本法的大型企业,宝钢自1996年开始推行标准成本管理,凭借其在建厂初期就开始推行的标准化作业管理模式、作业长制和计划值管理,以及较为领先的信息化系统的支持,在实践中大获成功。
制定成本中心,是宝钢推行标准成本的第一步。宝钢将某种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经过的、有投入和产出的单元都定为成本中心,并按单元规模将这些成本中心分级,按照功能将这些成本中心分类。由此,宝钢可以按照等级衡量成本中心的绩效,又可以根据功能差别,进行恰当的成本衡量和控制。通过制定成本中心,宝钢有效地控制了成本的流程,并以合理的方式分摊全部成本。
针对各个成本中心的明细产品,宝钢综合考虑市场形势、同行业标杆企业的水平以及企业内部情况等多种因素,按照“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过程,组织所有员工参与并制定完成了基本标准和价格标准两部分成本标准。通过对原料投入和消耗标准、时间消耗标准和各项费用标准的制定,计算各个产品和各类劳务的单位标准成本。各个部门严格按照制定的标准、采取恰当的措施进行生产和成本控制。
最后,宝钢各个部门需要实时收集和记录实际成本,并对照成本标准目标进行差异分析,找出差异原因,并据此修订成本标准,或者对生产操作或管理进行改进。